晋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

发布日期:2015-12-08     浏览次数:次   

晋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

    晋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系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,为我省唯一的综合质量、计量和标准化服务的法定技术机构,承担着产品质量的检验、计量器具的检定以及标准化技术服务等任务。本所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设立“福建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”和“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”。现因工作需要,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,按照要求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制定本招聘方案。

  一、招聘职位及人数:质量检验员6名

  二、招考岗位要求:(详见附件1)

  三、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        

  (一)报名时间:12月1日至12月30日。

  (二)发布用人信息: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、侨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以及相关院校的招聘会。

  (三)报名方式:填写《晋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2),表格需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,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:1、身份证复印件;2、学历、学位、英语四六级及各类资格证书等。报名登记表等表格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,电子邮件请在标题注明应聘岗位。

  邮寄地址:晋江市世纪大道市场监督管理局九楼人教科

  联系人:庄先生   联系电话:0595-85689095

  邮箱: jjsgsj@126.com

  (四)资格审查:符合条件的考生,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。(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,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)

  四、招考形式

  考试以面试形式为主,在资格审查合格者中,按至少1: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
  面试时间通过手机短信、电子邮箱等形式告知报名人员。

  五、体检

  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名,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若体检不合格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。

  六、公示、聘用

  1、拟聘人员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,办理试用聘用手续。

  2、聘用人员试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聘用待遇2500-4500元。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

岗位一、质量检验员6名,主要用于从事实验室的食品和鞋类产品检验工作。

(一)基本要求:

1、年龄:30周岁以下(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35周岁);

2、专业:食品科学与工程、化学和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;

3、英文水平:CET-4及以上;

4、学历学位: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。

(二)专业技术要求:

1、具备相关专业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,基本掌握液相色谱、气相色谱、气质联用仪、原子吸收、ICP、ICP-MS等一种或多种分析仪器的操作和应用。
(三)优先条件:

1、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,硕士以上学位;

2、具有1年以上相关产品检测经历者;

3、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者。

附件:晋江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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