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年“闽江学者奖励计划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5-15     浏览次数:次   

各单位:
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6-2018年“闽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的通知》(闽教高〔2016〕12号),现就我院做好2018年闽江学者特聘教授、讲座教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岗位和条件:

1.闽江学者特聘教授:

符合《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》规定的招聘条件,其中年龄要求为:自然科学类、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2年1月1日后出生),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67年1月1日后出生)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我省工作;已经在我省工作的,来闽时间应不满一年。

海外应聘者,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、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,或者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,且聘任我校教授职务。

2.闽江学者讲座教授:符合《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》规定的招聘条件,其中海外应聘者应在国(境)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或其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。

二、聘任原则

各单位应结合学科发展目标和队伍建设规划,明确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。

三、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

对于申报特聘教授岗位、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海外应聘者,需同步进行教授职务的聘任程序。

具体安排如下:

1.个人应聘与资格审查

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于5月22日之前向学院提交《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》或《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业绩证明材料(电子版,一般应包括申请表列出的项目、论文专利等成果、获奖等)。学院将对照相应岗位条件进行应聘资格的真实性审查,并将提请学科审议。

2.代表作同行评议

学科审议通过后,学院整理申请表和代表性成果(五项,2013年以来正式发表,且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)后送审,获得半数以上专家推荐的,方可进入后续程序。

3.单位遴选

学院通过院长提名、教授委员会评议表决程序确定闽江学者候选人。学院于6月25日前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:

(1)《特聘教授/讲座教授基本情况及推荐情况表》(电子版和纸质版);

(2)个人申请表、学院(研究院)审核推荐意见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;

(3)申请人考察情况表(纸质版);

(4)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(电子版,整合为一份PDF文件);

(5)代表作同行评审专家评议表(电子版或纸质版);

(6)代表作同行评审专家一览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。

4.学校评审

经学部委员会审议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查批准,确定闽江学者推荐名单。

5.确定聘用关系

经福建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通过后,受聘人按相关文件规定签署聘任合同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何丽芳;联系邮箱:huayuan@xmu.edu.cn;联系电话:2185033。


附件:闽江学者申报推荐材料.rar

学院办公室
2018年5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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